成年人更應模範遵守法律
  講述人:李春華,男,50歲,廣西律師。
  感悟:遵守規定,成人有時還不如孩子。作為法律工作者,我們更應該不忘初心,模範遵守法律。
  說起守法,有件事情在我心裡印象很深。
  早幾年,我的女兒在外地讀書,但她的很多同學和朋友的書信寄到了家裡。當時兒子只有八九歲,他說:“爸爸、媽媽,這是姐姐的信,你們不能拆開的。”每當有他姐姐的信件,兒子都會將它們整整齊齊地擺放在姐姐的書臺上,家裡沒有一個人隨意拆封。
  今年,兒子已經上初中了,我們夫妻與兒子一起去濕地公園。有一河床已乾涸,很多游客都從河床上人工壘起的石橋上通過,我們過到“橋”中央時,沒見兒子跟上,喊了幾次,兒子就是不動,不得已我們折返回去,發現兒子站在一塊“嚴禁從此路通過”的指示牌前。我們夫妻倆會心一笑,與兒子繞行了2.3公里,才到了河的對面。
  兒子的舉動讓我想起我的兩位律師同行。他們在同一城市執業,A律師代理的被告人的案子已經3月有餘,眼見此案水到渠成,即將了結。B律師經打聽,主動找到被告人家屬,硬是從A律師手裡搶過了案子。
  兩位律師為此事差點鬧到廣西律師協會。
  遵守規定,成人有時還不如孩子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,作為法律工作者,我們僅有一顆為人民服務的心是遠遠不夠的。法律人更應該模範遵守法律。
  本報記者 莫小松 馬艷 整理
  別以一己之便威脅他人性命
  講述人:小秦,男,22歲,安徽省合肥市某飯店廚師。
  感悟:加入“車窗拋物”監督隊伍的人越來越多,相信有一天,不需要“外力”,大家也能夠文明自律。
  我的本職工作是名廚師,最近又有了一份新“兼職”——“車窗拋物”義務監督員。這得從我“卧底”天橋,抓拍不文明車輛說起。
  10月29日下午1點半左右,我下班途經單位附近的人行天橋時,出於好奇心,決定先做個“試驗”,數數一個小時會有多少“目標”車輛,結果看到七八輛,比我想象中的多了很多。於是,我拿起手機開始“取證”。這時候,我註意到一輛車搖開車窗,伸出一隻夾著煙頭的手。我趕緊打開手機攝像模式,正好拍下他扔煙頭的過程。“首戰”之日,我拍下了3輛車。
  在這之後,我又“蹲守”了幾次路口,每次半小時,一共抓拍了8起。後來經過城管部門的審核,共有3起被認定真實有效,獎勵了我300元獎金。因多次舉報,我還被城管部門聘為首位義務監督員,多了一份責任,這算是意外驚喜吧。
  最近有新聞報道武漢一位環衛工人在道路中被撞身亡,手裡還緊握著垃圾,對我的觸動非常大。其實,對“車窗拋物”的獎勵和處罰都不是目的,關鍵是要讓大家能夠養成自覺愛護環境的好習慣,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方便,讓別人付出生命的代價。
  令人欣慰的是,加入“車窗拋物”監督隊伍的人越來越多。相信有一天,不需要“外力”,大家也能夠文明自律,愛護家園。
  本報見習記者 範天嬌 整理
  人人皆可做守法表率
  □點評
  就像故事中所說,“遵守規定,成人有時還不如孩子”。通過生活中觀察也可以發現,不少成年人自覺守法的意識不高。大人的行為,孩子點點滴滴都看在眼裡。生活中的一些規則,你不用多說,只要從行動上認真去遵守,孩子從小耳濡目染也會慢慢建立。這種尊重法律規則的習慣是現代公民的必備素質,也是建設法治中國的依靠力量。
  車窗拋物,不僅顯示出個人文明素質的缺失,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很大的隱患。近年來不少地方相繼出台了法規,明文規定對車窗拋物者進行重罰。重罰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公民遵紀守法,養成良好習慣。
  全民守法要從點點滴滴做起、要從小事做起,只要時時處處獎勵依法依規,那你就是守法表率,做守法表率人人可為。
  陳曉英
  (原標題:遵守法律規則“外力”應化為自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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