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華西都市報昨日報道,2013年7月3日凌晨,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大河中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啟輝,伙同協警餘俊霖、毛睿興、劉燦,以及無業人員劉俊,著便裝並攜帶工作證、手銬、警棍等,到管轄區域外的攀枝花市東區一茶樓,以警察查賭的名義,實施搶劫。楊啟輝一伙先將茶樓內人員控制,並對部分人員實施毆打,將茶樓內人員身上及各處放置的現金人民幣共計15.5萬餘元收走,欲占為己有。
  日前,此案在攀枝花市中院宣判,楊啟輝獲刑十年。
  一個是要錢不要官,一個是披著警服卻行強盜之事,拿著公權力為自己謀財,公然到讓人震驚的地步。
  眼看幾人搶劫已經成功,但走在最後面的劉俊被舒某攔下了,舒某說自己是路過的,沒有參與賭博,要求劉俊還錢。兩人在公路邊拉扯時,被攀枝花市東區公安分局臨江路派出所的巡警看到,巡警隨後將兩人帶回派出所詢問。如果不是巡警出現,這個真警察假查賭真搶錢的事也就成了,或許到現在都還沒被髮現。
  細看此次茶樓搶錢事件,值得反思的還是挺多的,這名所長仰仗怎樣的“勢力”能夠糾結幾名協警公然“查賭”,而且成功將錢搶走的呢?這背後是否還有更強大的“勢力”予以支撐?看來,這其中疑問還真不少。有些地方,警察的權力總是顯得那麼大,對其制約的措施又總是那麼弱,最終使得這位派出所副所長能公然地搶賭資。
  (原標題:派出所副所長查賭搶走15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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